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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

2019/4/1      点击:
福理工团〔2019〕4号
 
关于开展 2018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各级团学组织:
为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福理工,再上新台阶”的校园团学文化建设中贡献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校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爱校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每学期至少按要求完成8小时“志愿汇”服务时长;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良好,积极组织参加或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专业技能过硬,在校内外技能竞赛上业绩突出,走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前列;能较好地发挥兴趣特长优势,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具有尊师爱校品德,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3月30日),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
6.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荣誉或其他院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各类、各项荣誉。
注:已获得该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特殊突出贡献者可参评。“福州理工学院十佳共青团员”将从本次获奖者中产生。
(二)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爱校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学生。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学生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学生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每学期至少按要求完成8小时“志愿汇”服务时长;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脚踏实地地在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干。
5.截至2019年3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学期。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
6.获得过院级团委授予的荣誉或其他院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各类、各项荣誉。
注: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班级团支委、院级分团委学生会、校团委会、校学联会、校媒联盟等校、院、班各级学生共青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已获得该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特殊突出贡献者可参评。“福州理工学院十佳共青团干部”从本次获奖者中产生。
(三)校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参与2018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并达到达标及以上标准的团支部数量不少于其总数的20%。
3.班子建设好。团委(团支部)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和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在校师生团员参与踊跃,在全校师生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积极推动“智慧团建”工作,自觉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扎实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校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校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师生中具有较好影响。
注: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选重点面向四个学院团委。原则上“校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教师团干部)从本次获奖单位中产生。
(四)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自觉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在2018年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中达到三星及以上团支部。
3.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学生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学生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学院和青年学生的高度认可。
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建设标兵”(支部所对应的思政辅导员)从本次获奖单位中产生。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分团委应加强申报把关。推报单位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推荐人选(集体)时,应结合校党委、校团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面向基层,兼顾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学院分团委作为推报单位,经学院分党委会议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后,申报人选(集体)应在各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强材料报送。请各学院分团委于4月8日下班前将提名汇总表(附件2,要对各申报对象进行排序)、申报表(附件3)、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分党委会议纪要、公示无异议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报校团委。逾期不受。
3.各学院团委参照校团委评优文件精神自行开展学院评优工作,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有关评选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前凯 朱振龙
联系电话:0591-62990019
电子邮箱:fitxtw@gmiot.com
附件:1.2018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报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名汇总表
3.2018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9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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