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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暨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020/11/13      点击: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同学:

进一步推进我校团学组织体系建设,提升学生干部队伍工作能力, 择优选拔一批有素质、有能力、有威信的学生加入到学生干部队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产生若干团学代表参加此次校级团学代表大会。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代表

(一)具备条件

团员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者在我校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员。

2、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是非分明,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

3、学习刻苦,工作努力,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4、自觉遵守《团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密切 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坚持民主集中制有一定的参政意识和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如实向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

(二)代表名额

我校团员代表正式代表名额105人,约占全校团员总数的1.42%,校级主席团代表以及教师代表若干(每个学院2名)。

商学院31人

应用信息与工程学院24人

计算与信息科学学院25人

护理学院5人

校级代表20人

二、学生代表

(一)具备条件

学生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我校在册学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 的理想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有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并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融在班级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广泛的代表性。

(二)代表名额

我校学生代表的正式代表名额为110人,约占全校学生人数的1.22%,校级主席团代表以及主要社团代表若干。

商学院33人

应用信息与工程学院29人

计算与信息科学学院28人

护理学院3人

校级代表17人

三、代表产生原则

(一)代表要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应考虑各年级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

(二)团员代表应考虑工作较好的团支部及优秀团员代表。团员代表中,青年教工应有一定比例。

(三)学生代表中,低年级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四)学生代表中,党员、团员、群众均应占一定比例。

(五)非校、学院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六)代表由各学院通过无记名差额(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本院正式代表并在学院内部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团员代表兼任学生代表。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条件以及原则产生团员代表以及学生代表。

(三)各学院请于2020年11月23日(周一)12:00前将代表名单发送至邮箱2807578472@qq.com。

其他任何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

同学:15859124501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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