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挑战杯”福州理工学院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挑战杯”福州理工学院创业计划竞赛赛事组织、项目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挑战杯”福州理工学院创业计划竞赛
(一)赛事流程
1.由各学院组织本院预赛或评审,并按照规定时间向校团委报备和申报。
2.举行校级比赛,由校评委会对各学院报送项目进行评审,评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全省竞赛。
(二)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2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生和本科生均可参赛。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5个组别。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申报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等。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财务报表等)。
3.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至校团委。其中,纸质版一式1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
4.3月14日前,各学院汇总参加校赛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每院项目不少于6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拟定出12个项目入围终审答辩,最终产生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
(四)评审有关事项
1.校级比赛前,校团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校评委会。
2.对于校级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二、福州理工学院“创业之星”评选
(一)赛事流程
1.由各学院团委组织本院初审及考察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向校团委报备和申报。
2.举行校级比赛,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学院团委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和项目进行评审,入围终审答辩,拟定最终产生“创业之星”标兵和“创业之星”等奖项。
(二)参赛范围及形式
1.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在省内创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学生(截至2021年7月1日)。其中,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注册登记地点在福建省内,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大赛规定、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方可申报该赛事;开立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方可申报该赛事。
3.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2020年10月1日起,申报项目法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往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审核把关。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征信报告、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运营报告(附件3)、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团队成员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等)。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所有参赛学生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今后将不得申报此类财政扶持项目,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学院今后的申报名额。
5.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至阳光学院团委。其中,纸质版一式1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
6.3月14日前,各学院团委汇总参加校级比赛项目,按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每院申报项目不少于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四)评审有关事项
1.复赛前,校团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校评委会。
2.对于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经营状况: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现金流量、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主营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等情况。
(2)发展前景: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三、注意事项
1.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院级初评开始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增加。各学院须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2.所有纸质申报商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均须隐去学校、学院的文字和图片信息。以福州理工学院参赛团队为例,在纸质申报商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中均不可出现福州理工学院、指导老师(若技术是某老师所有,也不可以出现他的名字)信息,包括文字及图片(某些奖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证书扫描件上会有学校信息),但是可以出现地域名称如上海、出版物名称如《福州大学学报》。校团委将开展作品资格审查,如推荐作品不符合参赛要求,将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3.请各学院于3月14日前汇总好申报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材料以校院名称命名形成一个压缩包,内含每份作品文件夹和汇总表。每份作品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内含“运营报告(或项目计划书)+项目名称”(PDF格式,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团队成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运营证明、网店实名认证材料等附于运营报告后)、“申报表+项目名称”(PDF格式)两份文件,汇总表(Excel格式)以“汇总表+学校+学院名称”命名。文件需按汇总表顺序排列。
福州理工学院团委
联 系 人:邱炜蓥
联系方式:15859124501
电子邮箱:2807578472@qq.com
附件:1.2022年“挑战杯”福州理工学院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2022年福州理工学院“创业之星”评选参赛项目申报表
3.2022年福州理工学院“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
4.2022年“挑战杯”福州理工学院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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