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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1/4/16      点击:

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

为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福理工,再上新台阶”的校园团学文化建设中贡献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爱校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宣传引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以上(青年大学习必须满星)。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6.无违纪行为(含违纪处分已撤销者)。

7.需获得院级以上表彰者。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爱校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学生。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号召,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中,在疫情防控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

4.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有力贯彻落实“基层建设年”工作部署,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智慧团建”系统团干资料管理中完善团干部个人信息,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以上(青年大学习必须满星),所在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评价为四星级以上。

5.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脚踏实地地在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干。

6.截至2021年3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学期。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福建“智慧团建”系统。

7.无违纪行为(含违纪处分已撤销者)。

8.需获得院级以上表彰者。

注: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校团委、学院团委、班级团支委等校、院、班各级学生共青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已获得该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特殊突出贡献者可参评。

(三)校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青年之家”作用优。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委(团支部)皆应参与2020年星级团组织创建工作且达到四星级及以上,团员报到率高于90%。另参评的团委、团总支达到四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数需超过50%。

2.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3.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难硬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注:福州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评选重点面向四个学院团委。

二、工作要求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组织动员和发挥作用一般的团组织、主动担当作为不明显的团员、团干部,团的基层建设底数不清、落实不力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不得申报参评。

(二)各学院团委应加强申报把关。推报单位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推荐人选(集体)时,应结合校党委、校团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面向基层,兼顾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学院分团委作为推报单位,经学院团委会议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后,申报人选(集体)应在各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加强材料报送。请各学院团委于5月6日下班前将提名汇总表(附件2,要对各申报对象进行排序)、申报表(附件3)、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学院团委会议纪要、公示无异议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报校团委。逾期不受。

(四)各学院团委参照校团委评优文件精神自行开展学院评优工作,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有关评选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wqg11670@gmiot.com

附件: 1.福州理工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2.福州理工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及“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名汇总表.docx

3.福州理工学院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x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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