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与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积极投身服务乡村振兴,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组织参与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1—2022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 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 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2万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含已招募的第二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规范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21—2022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乡村导向,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的乡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调整。巩固和扩大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的实施规模,助力培养和输送青年人才。巩固乡村教育专项规模,助力提升乡村教育实效。扩大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乡村社会治理专项规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进一步凸显西部计划实践育人的功能,凸显西部计划的志愿性,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的平台。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选拔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2.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17日,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学院党委审核盖章,交校团委温庆功老师收,审核备案。
3.选拔方式和流程。各招募省原则上5月31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6月20日前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见西部计划官网)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鼓励服务市(地、 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志愿者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
(二)培训及上岗
1.培训和派遣。7月下旬为报到和培训时间,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抓好派遣前培训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 天。
2.志愿者补招。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拨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上岗。
3.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服务省项目办集中培训结束后, 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8月15日之前, 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三、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 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 《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D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囯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 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3.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 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三) 考核激励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 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 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审定,全囯项目办统一通报表扬。县级项目办 应建立年度考核激励机制或积极推动将志愿者纳入所在服务单位 的年度缋效考核对象,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相应激励。
(四) 地方项目
经全国项目办审批的地方项目的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1.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
联系电话:010—85212269 85212727 (传真)
2.学校联系部门:校团委
联系电话:0591-62990019 温老师
附件:西部计划福建省招募工作指引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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