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评优评先

关于做好我院“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9/5/31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委教宣[2009]2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展示我院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成才,现将我院有关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为我院2008年9月前入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获过院级(含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或者获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一名(团体竞赛项目推荐其中1人)。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过院级(含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获过院级(含院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统一下达,今年我院共有4个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表彰和奖励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将在各高校按下达的名额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表彰对象。获得“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及“省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颁发的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有效载体。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系总辅导员牵头,团委、辅导员等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好推荐审查工作,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2.各系部要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按民主程序进行的,将予以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3.受到推荐评选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推荐登记表,并请于6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推荐登记表”(见附件2、3)一式两份和“推荐名册”(见附件4、5、6)一份报送学工部。同时报送填写好的“推荐名册”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3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4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名册.doc

附件5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doc

附件6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册.doc


                          中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09年5月31日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校团委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019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