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规定(修订)》《福州理工学院“第 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 办法(修订)》等文件的通知
各院、处(室)、馆、所、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年发〔2016〕18号)、《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深化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认证和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纳入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现将《福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规定(修订)》《福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办法(修订)》等文件印发给你们。
以上文件2021年9月起执行,请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福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规定(修订)
2.福州理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积分标准及学分计量办法(修订)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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