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福州理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规定和学校党员发展计划,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在接到本通知后,应认真组织学习本通知和有关文件,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各级团学组织指导老师主持工作、全面负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本次“推优”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应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选拔”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三、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一)“推优”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各级团学组织名额单列,“推优”比例不超过本组织团员人数的10%(各级团学组织包括校院两级学生组织)。
(二)符合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且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共青团员。
(三)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四)思想上进,对党组织有一定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并经常汇报思想。
(五)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六)顾全大局,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集体利益存在矛盾时,甘愿牺牲个人利益。
(七)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广泛地团结同志,作风正派、表里如一。
(八)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各级组织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表现良好,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同事(或同学)关系融洽,在同事或学生中有较好的评价。
(九)无受过校级以上处分。
(十)有其他突出贡献或重大成绩,并经党组织考核认定的(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抢险救灾、无私奉献、抗击疫情、 科技发明、学术研究、高质量竞赛等),可以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名单上报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于4月5日前汇总本院“推优”名单,将附件转制为Excel表格,命名为《福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名单汇总表-学院名称》,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yq11680@gmiot.com,联系电话:0591-62990019。
本通知如有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名单汇总表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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