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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 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023/4/14 14:26:37      点击: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团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校团委研究决定,评选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或补考记录,获奖学金者优先。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24日),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6.第二课堂成绩达40分及以上。

7.需获得院级以上表彰者。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具有牢固的群众基础,热心为同学服务,热心公益,工作扎实肯干,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2022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团龄两年以上,担任团学干部(包括各级学生会、社团干部及班级基层团干)一年以上(截止于2023年4月24日),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工作成绩,获得老师、同学们的广泛好评。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且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信息完整录入。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以上,所在团支部评价为四星级以上。

6.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或补考记录,获奖学金者优先。

7.第二课堂成绩达40分及以上。

8.需获得院级以上表彰者。

9.如教师参评,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求担任团的干部一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

(3)热爱团的岗位,熟悉团的业务。密切联系上级团组织,领导学院团委创造性地开展每学期的工作,对学院团委会每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在学习、工作、活动开展等方面主动并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做好信息反馈,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能结合实际情况带领学院团委会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

(4)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引导团员参加有益身心的各项活动。

(三)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2.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3.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难硬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4.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委(团支部)均参与2022年星级团组织创建工作且达到四星级及以上且参评的团委(遗留团支部除外)、团总支下属团支部达到四星级及以上的需超过50%(不含两新组织)。

二、有关要求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努力扩大推荐工作的范围,突出时代性、代表性、广泛性,特别要注意挖掘和推荐青年典型。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和手续,按评选名额和条件严格审核,如实上报相关材料。在评选时,学生不能重复参评。如有重复,经审查后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不符合程序等原因未通过校团委审查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名额一律收回,不再另外增补。

(三)备全材料,及时报送。申报人或申报组织须于4月24日12:00前将提名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及有关材料的纸质版报校团学工作室(健身房对面),电子版发送

邮箱:2739982082@qq.com,逾期不受。



附件: 1.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及“五四红旗团支部”推报名额分配表

           2.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及“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名汇总表

           3.福州理工学院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福理工团〔2023〕16号 关于评选 2022年度福州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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