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0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在毕业生中树立优秀典型,营造向先进学习、全面成才的良好氛围,根据近期学院工作安排及《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0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2009届毕业生均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毕业生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列。
6、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先进个人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
7、在精神文明建设、学业上有突出成绩或某个方面对学院做出过特殊贡献者可破格推荐。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5%分班计算,四舍五入,不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二、工作进度及程序:
(一)5月7日-8日布置工作、组织学习;
(二)5月10日-5月18日各系(部)进行考核评选;
(三)5月19日各系(部)将材料报送学工处审批;
(四)优秀毕业生报送材料包括:《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0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个人获奖材料及各类证书复印件。
(五)学工处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三、表彰及奖励:
评选、评定结果以学院正式印发文件为准。学工处负责表彰、奖励及宣传工作。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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