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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十佳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2008/4/15      点击:

各系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助理辅导员敬业爱岗的热情,根据学生管理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评选2007-2008学年度优秀助理辅导员,请各系部根据《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助理辅导员评比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十佳助理辅导员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院助理辅导员工作满半年(含半年)以上者,均可参加评选,共评选10名。

二、 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履行助理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善于总结和吸收新知识,新经验,热爱岗位工作,认真履职,辅导员和学生满意率较高者;

3、所带班级在本年度内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4、学生出勤率较高,班级凝聚力强,学风较好;

5、经常深入学生群体,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6、能够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即时为老师和辅导员决策提供基础信息,反馈及时;

7、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班级前20%,无违规违纪情况;

8、其它根据《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助理辅导员评比实施细则》执行。

三、评选程序

1、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助理辅导员均可通过自荐或辅导员推荐等方式向所在系报名参加评选,要附有较详实的事迹材料和一张一寸标准正面照片与一张五寸生活照片。

  2、各系在认真核实助理辅导员的事迹材料后,附系部推荐意见,经系党总支审核后于5月5日前上报院学工部。

3、院学工部将根据报送材料进一步审核,初步筛选之后,按差额20%的比例确定候选对象后,通过网络、海报、橱窗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组织民意测评。之后安排笔试(主要内容为我院学生手册、辅导员工作理论与实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等相关知识)、公开答辩(候选对象用PPT准备好详尽的汇报材料,通过公开演讲形式展示自己及团队的成绩),最终确定十名作为推荐对象报学院党委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经公示后,产生我院2007—2008学年度“十佳助理辅导员”,给予相应奖励,并将其事迹材料制作彩喷海报在全校范围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1、 各系部要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的组织,严格按照选评条件,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2、 十佳助理辅导员评选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一份个人典型事迹材料。

 

附: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07-2008学年度十佳助理辅导员评选审批表。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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