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活动项目审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为有效提高我院学生参与学生活动的效率和质量,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校内外的人力、物力、信息、资金等多方面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我委已于2008年十一月二十日开始在全院推行学生活动项目化管理办法,鼓励我院学生按照自身成长需要和特点,以各级团学组织、班团组织、学生社团等各种团体结构,向学院自主设计、申报具有创造性的、有益于提高综合素质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活动项目。现根据我院团委本学期基本活动安排,将学生活动项目申报主题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本学期我院团委工作要点,经研究确定以下活动主题作为本学期团学活动重点。
(1)3月5日,以学雷锋做好事为主题,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2)3月7日,以纪念女生节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3)3月上旬—下旬,以大学生习惯养成及文明礼仪为核心,开展养成教育月活动;
(4)3月中旬—下旬,以大学生职业素养提升为中心,开展我院首届大学生职业素质拓展节活动;
(5)4月份,以全民健身、增强体质、促进交流为主题,开展我院第四届体育文化节活动;
(6)5月份初,以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为主题,开展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7)5月上旬-下旬,以学生人文素养和专业技能提升为主题,开展第四届科技艺术文化节系列活动;
(8)5月下旬,举办我院第四届校园十佳歌手赛活动;
(9)5月中旬,围绕我院学生活动层次提升和品牌建设,开展精品活动创意设计大赛;
(10)6月份,围绕学生感恩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项目化申报和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具体操作流程为宣传发动→公示活动项目→主办单位立项→项目申请报告→院团委项目部审核→主席团复审→院团委审批→运行期间检查监督→中期指导培训→主办单位总结汇报→验收。
3、凡我院各类学生团体,包括学生会、律委会、社团、班级、团支部等均有权向院团委项目部提出项目申请;院团委项目部对项目负责人的立项申请进行初期审核并经主席团复审后,经院团委批准后,该项目方可立项;项目运行过程中,院团委项目部有权监督每一个申请项目的开展情况,并定期向院团委汇报立项的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4、要求各系分团委及各级团学组织根据我院学生活动项目化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该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认真组织各级团学组织积极申报,充分挖掘学生潜力,争创先进,以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活动层次的大幅提升,确保我院各项团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5、项目申报工作截止3月4日,统一交至院团委项目部,请各系分团务必认真落实,作好指导工作,根据项目化管理办法认真组织申报,学院团委届时将根据各系申报情况进行评比奖励。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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