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海院团〔2014〕12号关于成立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校园文明建设,发动学生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在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作用,弘扬主旋律,启发学生爱国情操。经学院团委与保卫处共同研究决定,拟建设校园(国旗)护卫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建设基础及定位
校园(国旗)护卫队由隶属于保卫处的校卫队与学院团委的国旗队整合而成。校园(国旗)护卫队定位于成为一支由学院团委与保卫处共同指导,着力开展校园群众性治保与国旗护卫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队伍定位与编制
校园(国旗)护卫队的人员编制设置为30人。人员分为两个支队。校园(国旗)护卫队设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1人,支队队长2名,支队副队长2名。
此外,为确保校园(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另设置服务部门后勤部,下设新闻组、宣传组、摄影组、外联组,每组2人,后勤部部长1人,共9人。
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队长、支队副队长与后勤部部长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经学院团委与保卫处审核批准,负责校园(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校园(国旗)护卫队全体队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队伍职能
1、配合学院日常保卫工作。在学院大型活动、门岗及巡逻岗上积极配合与协助学院保卫工作,并且发挥好自身的作用。
2、配合学院消防安全常态化检查以及学院各类安全工作评估。
3、信息反馈与处理。队员在校园内,随时,随地关注身边动态,培养自身敏锐的洞察力,收集安全方面重要信息,如发现可疑的人、事件,要及时上报,做到妥善处理,积极预防恶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并敢于及时制止非法张贴,私卖商品和非法传销等负性活动的进行。
4、安全及爱国主义教育宣传。队员利用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启发学生爱国情操,倡导文明行为,建设和谐校园。
5、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配合学院安全维护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6、对于广大师生员工和家属的求助必须尽力给予帮助,热情服务。
7、负责学院日常升降旗工作。
8、配合学院各类大型活动进行国旗队会操表演。
9、组织开展国旗队伍方阵交流等汇演活动,弘扬主旋律,启发学生爱国情操。
10、负责校园内的失物招领工作及假期物品寄存工作,其中,假期物品寄存收取适当费用,费用纳入组织统一管理。
11、认真按时完成学院团委与保卫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
1、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章程
2、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管理规定
3、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考核规定
4、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服装管理规范条例
5、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值班制度
6、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巡逻制度
7、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国旗)护卫队值班排班表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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