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海院团〔2011〕2号关于做好参加福建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各项工作的通知
2011/2/28 点击:
各系分团委:
为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要求,决定于今内举办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为更好展现我院学生风采,检验校园文化建设成效,同时加强同其它各高校的交流学习,为更好提高我院校园文化建设水平,经院领导同意,决定组织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争取成果,现将做好参加福建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各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指导思想,更好指导工作的开展
今年我省艺术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旨在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要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各系分团委要根据该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指导工作。
二、明确此次活动主题和内容,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青春•使命”,要求要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以及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各项活动要求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依据活动项目、形式和时间安排,做好组织工作
本届艺术节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类。其中,面向学生的主要是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在时间安排上,依据省艺术节的整体安排,我委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4月)为各系部分团委内部活动开展阶段。要求以各系为单位,发动学生广泛参与,依托活动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对接艺术活动,活动方案于3月4日前报学院团委。经过系级比赛,推荐本系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于2011年4月底日报送学院团委。
第二阶段(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为院级评比阶段。
在各系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第六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各类型艺术节目会演、艺术作品展览等活动,评选出全院的优秀节目、作品报省教育厅文体艺处参加全省比赛。
第三阶段(2011年6月之后),根据参加省赛评比结果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此外,为更好做好参加全省比赛的工作,争取较好成绩,在各系部进行比赛、选拔的同时,要求各系分团委深入调查了解挖掘本系部文艺优秀人选,于3月4日前报学院团委,进行集中选拔和各项比赛的集中培训、节目排练等。
四、奖励办法
(一)本次活动将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以系部、社团、班级等为单位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二、三名。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各一、二、三名。
4.优秀创作奖:为本届艺术节创作的、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中评选优秀创作奖若干。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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