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制社团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校内学生社团:
根据《关于学院学分制社团的管理规定(试行)》(榕海院学〔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学分制社团工作,现就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制社团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分制社团采取社团自愿申报,社团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学分制社团管理规定,经过社团集中申报,社团联合会初审,院团委复审、教务科研处终审等环节,最终确定新学期学分制社团名单。原则上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分制社团总数控制在6-8个。
二、学分制社团指导老师根据《关于学分制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管理与考核的规定(试行)》(榕海院学〔2014〕8号)的相关要求,予以课酬补贴。学分制社团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经费支持,社团学生经考核合格者获得1个学分。
三、申报学分制社团的社团必须按规定满足相应条件,能代表学院社团活动品牌或能够产生较大影响力的社团优先考虑,学分制社团活动要求特色鲜明、活动质量高。同时,要求申报的社团开通新浪微博账号,粉丝数超过100人,并关注院系各职能部门和学生组织微博,经常开展微博信息发布、转发与评论工作。
四、获批学分制社团后,相应挂靠单位在部门评优评选时可参照其优先考虑。
五、请各分团委、院系学生组织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具有特长的教职工参与指导和参与社团建设和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先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jz4284@guomaitech.com)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18日。
附件:
1、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社团申报表
2、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社团学期活动(授课)计划表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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