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09届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2009/5/8 点击:
2009届全体毕业生:
2009届毕业生离校在即,现将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出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出
1、各班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团费收缴工作,团费收至2009年7月,每月0.25元。
2、各班负责人收齐所有要转出的团员证于规定时间交各系分团委处,各系汇总完交院团委,加盖印章。团员证遗失的需补办(一张照片、10元、注明团员证上有关内容).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学院将于分批集中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由各党总支负责人到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发至本人保管。
2、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落到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落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党支部或村委会。
3、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上级部门无党组织,可到工作单位委托保管档案的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4、学院原则上不保留毕业学生的党组织关系,未落实单位的同学等落实单位的必须自己尽快办理党组织关系。
中共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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