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活动
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团学活动 > 团学活动

关于学生工作系统做好2008届毕业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2008/4/22      点击:

各系部:

  2008届毕业生返校在即,为配合学院各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根据学院毕业生工作整体安排及学生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合理分工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到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是关系到学院的稳定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系部应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合理的人员和职责分工,确保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实习返校后相关工作的安排

  毕业生实习后返校后,各系各班应及时召开学生会议,迅速登记各班返校情况,对未返校和请假的学生要有详细的统计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

  同时各辅导员需及时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做好相关表格的填写及材料的收集工作,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其它诸如档案转递、户口迁移、党团关系迁移等工作的安排和组织,及时做好考勤统计工作,将我院关于毕业生工作安排日程表及时下发给学生,并进行纪律及安全教育。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评优、档案整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

  (一)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毕业生登记表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情况的综合反映和综合评价。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都应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主要包括:

  1、自我鉴定: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态度及成绩、体育与健康状况、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对毕业就业的认识等。

  2、班(组)鉴定:以班级为单位,在自我总结鉴定的基础上,同学之间开诚布公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经充分讨论,形成书面鉴定。力求对每位毕业生的鉴定要做到:客观详实,突出个人的特点,充分肯定优点,适当地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学校组织鉴定:由各辅导员根据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组鉴定及所掌握的情况,代表学院对毕业生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辅导员评语经系部审核同意后,即作为学院鉴定意见填入毕业生登记表中。

  (二)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处分后的材料入档处理

  加强学生处分后的教育转化工作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也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受过处分的同学,要创造条件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为此,经研究按以下要求办理: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根据现实表现,在毕业前可从档案中撤出处分材料:

  (1)受处分后,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有显著进步者;

  (2)见义勇为受到校或县、区以上表彰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撤出原处分档案:

  (1)不思改正,无明显进步者;

  (2)毕业当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含记过)。

  (三)评优工作

  各系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生的评优工作,各项评优指标请按《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2007]24号)及《关于开展我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榕海院学[2008]7  号)执行。

  (四)档案整理

   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成长的真实记录,在其一生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部应认真对待,严格按照《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学生[2007]23号)、《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档案整理若干规定》(学生[2007]30号)及《关于做好我院08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学生[2008]31号)文件执行。

  (五)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工作是一项涉及到毕业生身份及去向切身利益问题的大事,各系部需严格按照《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户籍管理暂行办法》(学生[2007]28号)及《关于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学生[2008]33号)文件执行。

   (六)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的有关规定,党团员离开原工作或学习岗位到新的单位工作,应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我院党员组织关系按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各系党总支部具体负责办理转接手续。

  2、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按学院团委安排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学院团委办理,个别丢失团员证的团员,须提前到院团委按规定补办。

  四、要切实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学生走向社会之前的重要一环,要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势教育、国情教育、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求职技能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积极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法制纪律教育,警醒毕业生走好人生道路。

  要加强对欠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在学生毕业前,要具体深入落实毕业生欠费缴交事项,确保毕业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做好就业率的统计、通报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各系部各专业就业率的跟踪情况,并按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2、实行毕业生就业跟踪责任制。各系部要建立毕业生跟踪与信息反馈机制,相关人员应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跟踪,特别是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动向。对已就业的毕业生,根据省人事厅的规定,以用人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包括就业协议书、同意录用的意见函、合同等)为依据,按规定时间报送本系部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统计就业率;对于能够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要求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全部交回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签名盖章后,毕业生1份,用人单位1份,学院留存1份,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份;对于已就业但不能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同学,填写灵活就业申请表,汇总后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未就业的毕业生要继续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并选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作为联系人。毕业生就业跟踪,要做到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如因跟踪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就业率的统计,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

  六、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人员对毕业生的教材、代办费、所借器械等财产的清点、退还工作,有借欠的及时追回,应赔偿的按规定确定赔偿金额,毕业生未交回应交财物,各部门不得在该生离校单上盖章,否则追究部门责任。同时,各班级应落实好毕业班班费的收支情况。

  七、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做到文明安全离校

  1、各系部应把毕业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加强他们的纪律观念、组织观念和法制观念,严格遵纪守法。对毕业生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及时处理,切实保证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安全工作,要尽早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每一位毕业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愉快地走出校门,走向社会。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20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