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注意事项的通知
2009/9/27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节假日安排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9月26日(星期六)照常休息,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10月11日(星期日)照常休息。
二、注意事项
1、各系各辅导员在放假前须更为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批假,凡须请假的均需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落实情况再做决定。
2、每个学生(不管是否离校)都必须如实填写《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期间学生去向/返校登记表》,并按时返校,于10月8日17:00参加晚点名,并填写相应表格,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学生离校后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严禁从事各种非法或危险活动。
3、各系在假期可组织留校学生在校园内举办如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集体性活动,活动方案必须提前报批,并严格组织落实,确保安全。留校学生在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文明,注意节约,严禁喧闹、酗酒、打砸酒瓶、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在宿舍喝酒,不得擅自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从严处理;如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辅导员、系领导或保卫科、学工处报告。
4、各系一律不得集体组织学生开展外出游览活动;在学生放假前必须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强化对学生的防恐防暴、防甲型H1N1流感教育。教育学生继续做好个人卫生,注意体温测量,不要到疫情严重的地区和单位逗留,一旦出现发热、头痛、咳嗽、肌肉酸痛、咽痛、呕吐等等流感样症状,须及时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复查身体恢复正常后才能返校学习工作,同时须出示医院病历证明。同时,要教育学生坚决抵制各类非法集会、宗教或反动宣传活动,要明辨是非,不参与性质不明、情况不明的集体性活动。此外还要教育学生尽量不参加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游览活动,要做好文明乘车、安全乘车相关教育工作,出游时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要坚决杜绝乘坐超载、黑车等交通工具。往返途中,乘车要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避免出现人身安全等事故,保管好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件及随身财物,防止丢失。
5、各系要安排好留校人员轮流看守宿舍,现金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外出宿舍时,检查好房间的水、电,关好房间的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院自律委员会和各系自律委员会留校人员要组成纪律安全检查小组,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和系部搞好纪律和安全防范工作。
6、留校度假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主动配合学院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
以上通知,希各系部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 上一篇:关于开展“我爱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2009/9/21
- 下一篇:关于大学生模特大赛报名的通知 2009/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