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海院团〔2010〕32号关于召开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2010/10/14 点击:
共青团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委员会于2007年11月成立,现任期已满。近三年来,在上级团委、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共青团干部及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共青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校现有103个团支部,3900多名团员,团的工作已逐步走向正轨。
为进一步加强团委会的自身建设,适应我院发展的需要,根据《团章》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报学院党委批准,拟定于2010年10月23日召开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团员代表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2010年10月23日 学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第四次团代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回顾总结以往共青团的工作,研究讨论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动员我院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为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院共青团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研究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探讨共青团工作发展新路子,选举产生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委员会。
三、成立第四次团代会筹备组,负责团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组 长:景丽芳
副组长:陈麓
秘书长:王双庆
组 员:陈安宾 林若思 丘开华 罗晋煌 蔡亚池
筹备组下分四个组:秘书组、会务组、综合组、宣传组
四、第四次团代会的主要议程
1、邀请教育局团委领导、院党委及行政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
2、团委会向大会作团委工作报告。
3、审议团委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第四届团委会。
五、代表条件、分配名额及产生办法
1、代表条件:必须是注册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含28周岁以下的党员)、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踏实工作,在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歪风邪气作斗争,无违纪违法现象。热心团的工作,团员责任感强,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善于和青年交朋友,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和拥护,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议事能力。
2、代表分配名额:代表为院全体团员的6%,原院团委成员、各系分团委书记为团员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均占班级代表名额。
3、代表产生办法:各班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所分配的名额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数由高到低及对照团代表条件产生代表候选人。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方获得参加学院第四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资格。
六、第四届团委会组成及产生
1、根据《团章》规定,结合我院实际,院团委设委员14人,其中教师委员5人,学生委员9人。
2、院团委委员会的产生:通过个人自荐和各团支部推荐,经各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报学院团委,并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产生17名候选人名单,报院党委及上级团委批准,在团代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3人)选举产生院团委委员会,差额数为20%,报教育局团委及院党委审批。
妥否,请批示。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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