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院2008—2009年度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一年来,我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坚持以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拓展青年学生素质,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青年学生为“两个先行区”建设勤奋学习、努力成才,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上新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团委《关于评选2008—2009年度福州市教育系统“红旗团委”、 “先进教工团支部”、“先进团(总)支部”、“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团员”的通知》(榕教团[2009]1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条件:
1、组织建设好:团支部能按照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团支部书记政治思想好,工作热情高,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威望。
2、制度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课)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团费收缴)正常。
3、活动开展好:团支部能自觉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社会公益、校园文化等活动,大多数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发挥作用受教育、长才干。
(二)“优秀共青团员”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模范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
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由各系分团委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团干或团员代表会议进行推荐并征求学院等有关方面意见,经院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局团委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团委委员会审定。
三、注意事项:
所有推荐材料和汇总名单于4月5日前报送院团委,同时报花名册的电子版,主题表明推荐系部,逾期不予参评。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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