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海院团〔2014〕4号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系分团委:
为配合中央文明办、省、市文明办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根据《关于深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榕委教育工委办〔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师生,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构建广大师生推举、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师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形式
各单位按照要求,以所属团支部为单位,将拟推荐对象照片(生活照、一寸证件照均可,大小不少于1M)、事迹材料(500字左右)经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3月12日前报送学院团委,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z4284@guomaitech.com,邮件注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每团支部至少选报2人。
团委将组织人员评审,并报学院党委审批后推荐至市文明办。
三、推荐条件
“身边好人”条件: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身边好人”类别:“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拾金不昧好人”共六个类别。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组织工作。同时,把此项活动与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把活动办成传播校园文明、引领校园风尚的良好载体。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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