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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学生离校注意事项的通知

2008/1/15      点击:

各系部:

    为使同学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寒假,现就期末学生离校有关注意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寒假前需更为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放假前尽可能少批准学生请假,任何较长时间请假均需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落实情况再作决定。

二、现许多班级课程均已结束,但并不代表着学生就可以不住校,凡非走读生周日至周四晚均须在校,确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凡未经准假私自离校,查出均按夜不归宿处理。

三、每位离校学生都必须如实填写《寒假期间学生去向/返校登记表》(附件一),并按时返校(学生下学期注册时间为2月23日,2月25日正式上课)。学生最迟须于1月28日19:00前全部离校,最早于2月20日方可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须及时向辅导员请假说明情况。学生返校后,及时做好返校学生统计工作(见附件二)。

    四、寒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原则上自行带走或到福建工程学院保卫处办理寄存手续,否则有发生遗失或损坏情况,学院概不负责;学生离校前,要做好宿舍卫生清理工作,要检查好房间的水、电,关好房间的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各系部要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强调注意往返途中的安全,乘车要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避免出现人身安全等事故,保管好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件及随身财物,防止丢失。同时,要教育学生离校后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讲文明、讲礼貌,不搞迷信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注意春节期间切忌暴饮暴食,注意身心健康。

六、寒假期间学院将实行封楼制度,不允许学生寒假留校。

七、对于学费未交齐的同学,请各辅导员在学生离校前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以上通知,希各系部认真贯彻落实,各辅导员须召开专题会议确保每个学生理解学院的工作安排,并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附件一:《寒假期间学生去向/返校登记表》

附件二:《寒假学生返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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