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理工团〔2016〕7号关于开展各校级学生组织干部考核的通知
为加强院级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养,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全体同学的民主和程序意识,提倡和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并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现就2014-2015学年学生干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二)各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
(三)各校级学生组织干事
二、考核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二)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三)民主原则
三、考核办法
(一)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考核
1、团委秘书室(团秘室)主持召开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的测评会议。
2、被测评人员在会议上总结汇报自己本学年工作。
3、发放并填写《院级学生组织干部考核评议表》,每位主席团成员及团秘室成员无记名填写表格。
4、由团秘室成员回收统计结果。
5、主席团成员自互评的平均分占考核总分的50%,团秘室成员的评议平均分占考核总分的30%,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的评议分占考核总分的20%。
6、最终由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根据被测评人员评议总分的排名顺序,审核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结果。因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总人数一般在2-4人之间,原则上优秀名额比例不超过50%。
(二)各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
1、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主持召开各部部长的测评会议。
2、被测评人员在会议上总结汇报自己本学年工作。
3、发放并填写《院级学生组织干部考核评议表》。
4、由主席团成员回收统计结果。
5、各部部长自互评的平均分占考核总分的50%,主席团成员的评议平均分占考核总分的30%,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的评议分占考核总分的20%。
6、最终由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根据被测评人员评议总分的排名顺序,审核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结果。原则上,各部部长优秀名额比例不超过40%,排序后10%的部长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除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外的干事考核结果为合格。
(三)各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干事
1、各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主持召开各部门干事的测评会议。
2、被测评人员在会议上总结汇报自己本学年工作。
3、发放并填写《院级学生组织干部考核评议表》。
4、由各部部长回收统计结果。
5、各部门干事的自互评的平均分占考核总分的50%,部门部长的评议平均分占考核总分的50%。
6、相应校级学生组织的主席团成员将根据各部部门的工作情况议定各部门优秀、良好、合格,以此确定各部门优秀干事的比例,并报送指导老师审核。原则上,优秀部门的优秀干事名额可达部门总干事数的60%,良好部门的优秀干事名额可达部门总干事数的40%,合格部门的优秀干事名额可达部门总干事数的20%;所有部门测评分排序后10%的干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除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外的干事考核结果为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测评作为学生干部换届、评优、志愿服务时数的依据,结果计入校团委的学生干部档案。
(二)考核要着重考核本学年的综合性表现,不要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
(三)要注意考核过程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呈报考核材料时一并上报。考核材料要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确认。测评会议的出席人数应不低于应出席人数的90%,考核结果视为有效。
(四)各校级学生组织请将考核结果于6月17日之前交至团委秘书室相应负责人处,以便汇总公示以及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时数认定工作的及时开展。
附件:
1、福州理工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考核评议表
2、福州理工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干部考核结果呈报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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