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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

2007/1/12 21:46:23      点击: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学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

安全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个人生命、家庭幸福、学院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大事。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教育部周济部长强调:要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重大战略部署的深远意义,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务必要以对青少年学生极端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他指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是教育战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也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基础和前提,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在校学生正在成长之中,相当一部分学生还不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容易出现安全问题,需要加强安全教育。

二、学生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内容和目标要求

1、学生安全教育的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牢固树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工作重在平时,安全工作是学校重要日常工作的基本理念;坚持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的原则。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的要求,做到学生安全教育平时经常讲、关键时刻及时讲、办任何事情首先讲;做到安全教育与法纪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安全教育与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检查相结合,安全教育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起全方位的学生安全防护体系。

2、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保持学院秩序稳定。

3、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法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教育,如《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安全法》、《消防法》、《国防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教育。

(2)纪律教育。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学院规章制度教育,如《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规定》、《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处分规定》等方面的教育。

(3)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和通知精神教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将上级关于学生安全的具体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4)防洪、防火、防毒、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制度和案例教育。具体包括防止火灾、防止盗窃、防止被骗、防止抢劫、防止敲诈勒索、防止性侵害、同学之间的纠纷处理、违反校规的突发事件处理、受伤急救、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常识及预防、气象灾害的防护、用电安全、交通与车辆安全、水上安全与预防措施、实验实训安全、公共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宗教活动安全、国家安全、防身自卫技术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案例教育。

(5)稳定教育。切实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通过互联网、宣传单等形式的渗透破坏活动,把防恶性反动宣传、防规模聚集、防极端事件作为重点,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6)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建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学会处理人际关系,正确对待挫折,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学生安全教育的目标

(1)树立安全意识。树立安全意识是克服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件的前提。逐步提高师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认识,逐步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知识是正确行动和防范危险的基础。包括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公共安全知识等。

(3)遵守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前人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总结,是我们的工作准则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

(4)掌握安全技能。正确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包括岗位安全技能(如实验实训的安全技能等)、公共安全技能(如事故后的报警、灭火器的使用、遇险后的应急办法等)。

(5)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保证和体现。要深入排查,及时化解学生中的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对少数寻衅滋事、故意扰乱秩序、违法违纪者,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防止串联、聚集、制造事端事件发生。

三、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工作制度,促进学生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安全工作规范、安全教育、安全信息通报、安全检查和安全警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活动申报审查审批、重大事故报告、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预案启动机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公寓安全、大型活动场所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学生集会安全、实习实训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等制度。

特别是,建立学院、部门、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部门、科室和人员。建立健全检查台帐制度,凡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认真记录,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被检查方确定安全责任人,检查者督促解决,若因不认真检查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不重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检查者和被检查者都要承担责任。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坚持防患于未然及早消除各种隐患原则,如果出现危机力争将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一旦出现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领导、老师都第一时间到现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迅速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减少损失。在处理过程中,把保证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到学生、家长、学院、国家利益相统一,依法处理。积极评估事件危害,正确引导信息传播,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尽最大努力减少负面影响。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处理安全事故时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师生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不放过

四、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检查,采取具体措施,克服安全隐患

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用电线路的检查和改造,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设置安全标志。各部门、各系部坚持定期全面检查、不定期抽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特别是在宿舍管理方面,要完善安全设施,建立楼长、层长、舍长管理网络。要健全宿舍管理规范、宿舍管理人员责任制、宿舍突发事件处理、宿舍安全检查汇报、晚归学生登记等制度,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1、将学生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

根据我院实际,学生安全教育可采取班会、讲座、报告会、参观、演练、知识竞赛、观看教育片、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由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也可请司法、卫生等部门人员讲授。讲课教师事前要有讲课提纲,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效果。积极探讨富有实效的多样化教育形式和系列教育内容,积极编写学生安全知识读本。

2、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

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网站、院报、宣传栏、电影放映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3、通过会议等多种渠道加强安全教育

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通知和要求,落实具体措施,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责任心。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设置警示牌、知识竞赛、图片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消防演练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生集体平安保险,认真组织学生查体等活动。

4、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立体安全教育网络

学院与社区、公安、消防、交通、法院、检察院、卫生、食品、用电、安全生产等部门开展安全共建。每年组织一次社会有关方面专家和学生家长参加的学校安全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的措施。聘请有关部门的专家担任我院的安全教育辅导员,定期请专家到我院上安全教育课或作报告,组织安全参观、演练等活动。积极开展共建平安大道、平安社区等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学院实行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制度。每年新生入学后,学校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和学校的权利、义务,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生本人的责任。学生如有身体、行为、情绪方面的异常行为,已经具有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或财产安全的可能,学院有关部门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发生擅离学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事件,学校在获知有关信息后,应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发生严重的违纪行为,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或承担一百元以上财产补偿责任的,应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5、做耐心细致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指导和严格管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重视解决学生实际问题,保证学生的思想和情绪稳定。各系部通过集会、班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平时教育。辅导员、班主任重视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和生活状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引导、心理指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重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与学院周边单位的配合,做到齐抓共管。特别是,重点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厌学和学习困难学生、违纪受处分学生、人生观消极学生、受挫折学生的帮助工作。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学生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成立学院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学生处、团委、教务处、院行政办公室、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辅导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院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学生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全院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教务处负责将学生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核算学生安全教育教学工作量。团委负责指导学生安全教育各种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及通过校内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院行政办公室要保证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室保卫科做好校园治安工作和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工作。各系具体做好本系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广大教职员工都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作用,建立自律部、大学生文明督导队、楼管部、护校队等组织,各班设立安全信息员。

各系根据本意见制定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工作细则,报学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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