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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违纪处分和解除处分材料的通知

2007/4/18      点击: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违纪处分和解除处分的程序和材料,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处理和引导,现将呈报有关学生违纪处分和解除处分材料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严格按照《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呈报有关材料。

二、对学生进行违纪处分时应当呈报的4项材料及其要求

1、处分请示

处分请示请统一使用“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红头文件纸”。《请示》的标题应写明“关于给予**同学**处分的请示”;正文要遵循以下格式:正文的内容的第一段应依次写明违纪学生的姓名、性别、所在专业(班级)、所在年级;第二段依次写明违纪学生的错误事实、学生违纪后系(部)采取的教育措施和学生的表现;第三段依次写明处分的依据,决定给予(或拟给予)处分的种类;第四段是请示;接下来一般空三行后在右侧写明系名称和时间,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签字后并加盖系行政公章。请示要求统一使用学校红头文件A4纸打印。

2、错误事实的材料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错误事实核对表》,或教务处提供的《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记录表》,或公安机关提供的判决书,或其它一些能充分证明学生错误事实的材料。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错误事实核对表》中的“错误事实”栏要求写明违纪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和情节等,并由其本人签上姓名和时间;“见证人意见”栏由辅导员或能证明学生违纪事件的教职工填写,并签上本人的姓名和时间;“学院相关部门意见”由各系(部)的相关领导写明情况是否属实并签上领导姓名和时间,盖上部门行政公章(这里仅是对错误事实的认定,请不要写上处分意见)。

3、《检讨书》

检讨书由学生本人撰写。第一段写明本人有哪些违纪行为,违反了哪些纪律规定;第二段要对照违纪行为对自己的思想进行剖析,找出根源,并提出自我批评;第三段要对今后的表现作出承诺。落款要签署姓名、写明时间。如果没有检讨书,请系书面说明原因。

4、旁证材料

指与违纪行为的认定有密切关系的材料(如果有),如其他人的证言、书面证据、现场照片等。

以上4种材料均应为原件,若为手写材料均应使用黑色水笔书写,材料中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表述时用语应尽量一致,特别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关键事实应完全一致。

三、解除留校察看处分时应当呈报的材料及要求

1、请示的格式参照处分时的程序及要求办理。

2、学生本人解除留校察看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和所在系、年级、专业等;(2)、受处分的事由和种类;(3)、事后对错误的深刻认识、留校察看期间的各方面表现;(4)、对今后行为的承诺等。

3、学生本人的思想汇报4篇。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一般为一年,受处分的学生每一季度必须写一篇思想汇报。该思想汇报由学生本人撰写,针对自己的违纪行为进行反思,找出根源,并对今后的表现作出承诺。落款要签署姓名、写明时间,每一季度交至各系辅导员处。

4、鉴定

(1)班级与辅导员鉴定

班级鉴定由班长在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内容要包括该生在留校察看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并且要对解除该生留校察看处分事宜进行表态。落款要有班长、团支书二人签名,并写上明确的时间。最后由辅导员签名,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2)单位鉴定与自我鉴定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若在毕业前没有解除,毕业后可由所在单位作出鉴定;若没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学生必须写一份自我鉴定。

5、原处分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呈报材料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1、因处分和解除处分事关学生的重大权益,请辅导员将违纪学生的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审核所有材料,特别是学生的检讨书和个人申请,经检查无误后上交学生处。

2、呈报的材料如有不合规范之处,原则上整份退回补充,再次报送的材料上的时间应标定为补充后的时间。


附件一: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工作流程;

附件二: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错误事实核对表;

附件三: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文件签收单。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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