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007/3/22 点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和教育部学生司《关于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工作》(教学司[2005]22号)精神,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咨询工作,促进我院学生工作更好地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拟成立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
1.审议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计划和学院学生工作长期规划;
2.审定记过以上学生违纪的处理和学生违纪的撤消问题;
3.审定院级以上优秀学生的评选结果;
4.审定上报上级部门的学生评优、评奖工作;
5.研究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6.审定学生资助与管理工作中具有全局性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设办公室在院学生处,负责日常工作。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鼎栋
副主任:俞发仁 夏副顺
委 员:丁萍、陈纪宁、王双庆、方培丁、林立端、上官甘林、张力、黄海燕、苏丽姝、、官毓钊、庄兰贞
秘书长:王双庆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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