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活动
联系方式
你的位置:首页 > 团学活动 > 团学活动

关于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8/6/26      点击:

各系部:

  期末已到,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现就期末和暑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院安全工作。

     期末和暑假期间,是各种学校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系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社会安全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和对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院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学院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今年暑假恰逢奥运盛会,做好这一时期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的步伐不断加快,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系部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学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工作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院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成功召开。

  二、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各系部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和防震减灾安全教育的基础上,从本系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工作特点和学院稳定的需要,抓好暑假前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各系部都要利用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和预防雷电、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强调假期离校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好,关好宿舍门窗、电源等。暑假期间天气炎热,特别要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反复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和组织下进行,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得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玩。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外出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不在公路、铁路上游玩,不随便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被不法之徒拐骗等。同时,要教给学生在发生危险的时候如何自救、呼救的办法。教育学生不到“三厅一室”、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

      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系部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安委会和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最近省里即将进行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督查为契机,在前一阶段普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放假前,各系部必须再次组织对学生宿舍、办公室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活动管理,注意师生生命安全。

     期末和暑假期间,各系部不得组织学生夏令营和参观旅游等外出活动,一定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教育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队,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要教育学生不准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暑假期间赴京观看北京奥运会的师生,要严格遵守奥运会的各种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当好文明观众,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

    各系部要根据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假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 2020 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西江滨大道8号 邮编:350506 电话:0591-62990202 闽ICP备1501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