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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海院学〔201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2/21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学生社团指导与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学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加强学院学生社团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社团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专业学生社团,丰富学生社团的门类,加强指导力度,有利于促进实现学院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过硬职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目前,学院社团在建设中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指导力量薄弱、硬件条件有限、发展还不平衡等问题。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提升社团工作质量,实现一个学生社团配有一个内部挂靠部门、一名专业指导教师、一个外部合作单位既可以规范社团管理,又可以给予学生社团更为直接和专业的指导,利于学生社团的长远发展。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积极扶持、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大力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加强分类管理,扶持特色社团。
      三、理顺两级学生社团工作指导与管理体系
      采取院系二级学生社团指导与管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社团建设和社团活动,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学院和系部、职能部门的有效资源。校级学生社团在校团委注册成立,面向全校招募会员并开展活动;系学生社团在系部分团委报经校团委批准后注册成立,面向所在系招募会员并开展活动,系学生社团名称前必须冠有系部名称。系精品社团或特色社团,经系分团委认定有必要面向全校开展的活动,由系分团委报经学校团委同意后,可面向全校开展活动。学院团委严格控制接收学生直接申报注册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的申请,而每年定期从系团委推荐的系精品和特色社团中遴选部分优秀社团,转为校级精品学生社团,该社团指导单位仍为原所在系分团委。
      四、加强学生社团工作队伍建设
      落实每个社团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要求。制订社团指导教师准入机制,通过邀请校内专业教师、知名教授和校外知名人士来校指导进一步充实和壮大社团指导力量,不断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对各级学生社联骨干、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等。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培养选拔,让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有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社团负责人。把学生社团负责人纳入到团学干部体系,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在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等方面充分考虑他们从事社团工作及其业绩,通过他们凝聚更多的学生,使学生社团聚集在党团组织周围。
      五、加大社团工作经费投入
      学院将社团工作经费作为团学活动经费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和建设。在活动场地、活动条件等方面给予学生社团以支持,建设好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校团委在保障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引导监督学生社团通过吸纳社会赞助方式募集活动资金,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强社团工作规范管理
      按照《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落实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校团委指导下,加强学生社团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承担起引导、管理和服务学生社团的工作职责,在成立、审批、活动开展、工作考核、评奖评优、财务管理和监督、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和指导,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七、加快建设精品学生社团
      每年遴选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在校园内有广泛和积极影响的校级精品社团。在设施设备及经费配套、交流平台开拓、指导教师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八、创新试行社团学分机制
      优化社团活动内容设计,支持探索社团活动与公共选修课教学有效结合模式,鼓励条件较好的社团创新试行社团活动学分制,给予经事先审批,且按要求完成社团教学与活动各环节、考核合格的社团成员按1学分/学期认定公共选修课学分。
      九、完善社团活动评价激励机制
      每学期对社团活动进行考核评价,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先进基层团组织、文明单位和学院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给予考核合格的学分制社团的指导教师按每学期16学时工作量认定,并参照公共选修课课酬计算办法并予以相应课酬补贴。
每学年评选优秀社团,通过社团评比、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等活动,对优秀的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完善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规定,每学期开展指导教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指导教师工作状况作为评优、晋级、职称评定时重要考虑依据。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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