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2009/6/17 点击:
各系分团委: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也是五四运动九十周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引领青年学生全面发展,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切实做到社会实践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结合。现将200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贯彻团中央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今年的社会实践活动继续突出“一个中心,两个服务”的特点,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服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在建国六十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的时代背景下,引导青年学生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学院共成长。实践活动遵循“统一组织团队与学生就近、就便分散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深入社区、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奉献社会的有益活动,为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二、活动内容
1、喜迎祖国六十华诞,感悟中华沧桑巨变
要抓住祖国六十华诞的有利契机,引领广大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将自身的成长与祖国的发展紧密结合。组织青年学生回顾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变化,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聆听革命传统报告、撰写爱国主义文章、阅读爱国主义图书活动;深入调研农村改革、对外开放、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等国家发生的重大变革;走访革命老区、先进企业、老战士、劳模等各类先进模范地区、企业、人物,通过他们的亲身经历和感人事迹,感受祖国60年翻天覆地的变化,牢固树立“我爱我的祖国”的坚定信念,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的发展贡献力量。
2、传承五四精神 勇做时代先锋
今年是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要引导广大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同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对青年学生提出的“四点希望”的要求,传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学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五四精神宣讲、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歌曲传唱及义务支教、支农等活动,积极探讨五四精神在新时期的时代意义,强化团员青年的爱国意识,激发团员青年与民族同发展、为祖国做贡献的蓬勃热情,在活动中提高广大青年的服务意识,增长见识、增强本领。
3、关注大学生创业就业问题
要充分利用暑期社会实践的有利时机,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社会调查和创业实践活动,踊跃参与社会调查和论文撰写活动,形成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增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研究和创业就业的能力,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打下良好基础。
4、结合专业特点就近自主参与实践活动。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结合各自所处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围绕社会热点话题,关心家乡发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三农问题”、城市社区文明建设等多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考察和调研,实地调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家乡各项建设事业出谋划策;也可以开展到贫困山区支教、参加勤工助学、家教、社区文艺演出等在内的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文明社区、文明示范村建设等活动,为所在社区、乡镇的群众提供服务。
三、组织形式
以个人实践为主,采取学生个人就近、就便分散进行实践,有条件的团组织可组建社会实践小分队。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鼓励更多的学生深入到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任何参加实践的小分队和个人,都应把社会实践活动当作一项必修课,积极实践、认真总结。在实践过程中,要注意所学专长的发挥、创新思维的运用,同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得做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在活动中要遵纪守法,杜绝任何有损学院声誉的行为,以良好的形象,展示我院大学生的风采。
3、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为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条件、拓宽渠道,要为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力量。要把握主题、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对重点组织的社会实践小分队,要有专门教师到实践地进行指导。
4、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总结工作。在实践活动中,注意对活动图片、文字资料、DV短片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实践活动结束以后,应仔细整理实践活动中搜集的各种资料并作好总结,做成展牌向全校展示社会实践成果。
5、团队实践活动需要对提供实践服务的单位进行前期调研,制定活动计划,并于7月1日前将团队名称、参加人员名单、实践服务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和活动计划以团总支为单位填写《社会实践团队登记表》,报院团委批准备案。
6、所有参加活动的学生均须认真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参加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都要撰写实践报告。团队应有整体活动报告,不少于3000字,个人报告不得少于2000字,一律用A4纸打印。报告格式规范,内容真实,不得抄袭。
五、总结评比
各系部于新学期开学两周内进行本系部的评比,按照实际参加活动的人数择优推荐优秀团队、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并于10月1日前将名单和《登记表》及社会实践报告送交院团委,逾期视为放弃评比。团委将对优秀者予以奖励。
附件:
共青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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